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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知识

央视国际 (2005年06月08日 16:14)

  在对权利和社会有了基本的认识之后,我们再来考虑作为社会的管理者面对艾滋病应该做出什么样的政策抉择。

  “该不该”与“能不能”的问题

  我们面对的有两类问题:第一类是在既定的时间内我们还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第二类是在既定的时间内通过我们的努力有可能解决的问题。作为从事实际工作的决策者,更多地考虑的是后一类问题。

  在确定问题的解决方法时,又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一个是我们应不应该这样做,即价值选择的问题;二是这样做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和需要多大投入才能达到目的,即能力和成本的问题。

  在明确了“可选择与不可选择”和“决策者怎样选择”这样一些问题后,我们来看决策与立法的基本规则。

  法律、公共政策与中心理念

  面对有待解决的问题,我们需要做出政策抉择。这时,需要考虑的又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的倾向性,是只代表某一人群利益和主张,更多地代表了某一人群的利益和主张,还是尽可能地协调不同人群的利益和主张。二是政策有无替代性,是仅就一种方案来决定是否采用,还是尽可能地寻求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替代性政策方案以供比较、选择。现代的公共政策的概念正是在使政策尽可能地协调不同人群的利益和主张,以使尽可能多的人易于接受和使尽可能多的人能够受益,而尽量在决策过程中考虑到政策的替代的前提下形成的。

  在现代社会,一般情况下,公共政策最终会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公共政策的选择和法律的制定的过程都是公开的。

  法律和公共政策都会表现为一些各式各样的具体规定,这是公共政策和法律的表层,也是它们的技术的(具体的)处理的层面,它表现在政策和法律的具体规定上。公共政策和法律的中层为其结构,也就是它的制度性的安排,表现在一国政策和法律的体系上。公共政策和法律的深层是其中心理念。它是由一个社会、一种文化或者是一种文明的价值观所决定的,是政策和法律的体系在哲学和文化上的依托。

  中国的情况有其特殊性,中国正在处在社会转型之中,旧有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已成定式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在改革和走向开放过程中确立和接受的规则和理念同时影响着中国转型时期的政策和法律,于是,就出现了在现有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上的问题,及一些政策和法律的具体规定(甚至是在同一部法律中)自相矛盾的问题。

  决策与立法的程序规则

  什么人或是什么组织按照一种什么样的过程决策或立法,这就是决策或立法的程序规则问题。决策或立法的规则可能很简单,也可能极为严格和细致。一般地讲决策或立法有调查、酝酿讨论、起草成文、通过和批准等过程。从另一方面讲,决策或立法的规则又可能会涉及到诸如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有资格提出议案,什么人有资格草拟或是修改拟议中的政策法律文本,政策和法律的议决通过、批准实施等是否有预设的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是否都依照预设的法定程序进行,以及决策者或立法者是否必须听取公众的各种意见,是否必须严格地按照事先预设的法定的规程听取公众的各种意见,等等。

  (本文经靳薇主编、爱心基金会及国际中国文化出版社 授权,节选自《中国面对艾滋》)

责编:吴晓洋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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