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收益业主有份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23日 10:51
现在听说很多关于业主和开发商的纠纷,都是关于公摊面积的,比如说公摊面积的界定,甚至在购房合同里,都没有做明确的说明。而许多属于公摊面积的部分,比如说一些停车位,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出租获得了收益,业主却没有任何好处。像这样的纠纷以及关于“业主权益”的讨论,我们听到的也许已经很多了,可是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最近,经过北京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批准,北京两个房地产项目成为中国首个“业权创新”的试点项目,将来这两个项目的楼顶广告、商业配套等的收入将归全体业主所有,一起来看报道。
这是一份普通的购房合同,但是与这份购房合同一起,消费者还将得到这样一份非常特殊的补充协议。
而这份特殊的补充协议能为业主带来多少利益,开发商给我们算了一笔帐。以其中一个试点项目盈都大厦为例,它的广告位和停车位每年的收益在150万到200万元之间。如果业主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分得收益2000元左右,可以充抵30%左右的物业管理费。而在有些项目,如果公共设施经营得好,业主分得的收益充抵全部物业管理费也是有可能的。
能放心地买房,不再为房屋纠纷所困扰,也许是每一位消费者的心愿,也应该是每个开发商的心愿。虽然现在像这样的“业权创新”仅仅是在北京有两个试点项目,但是我们相信把属于业主的权益还给业主,这一天已经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