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参保人员失业人员患非典可报销医疗费
央视国际 (2003年05月02日 13:50)
新华社广州5月2日专电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规定本次患“非典”的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可以获得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此项规定到国家宣布非典型肺炎疫情解除后终止执行。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在通知中要求,为了保证须住院的非典型肺炎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允许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在确诊患非典型肺炎的时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定点范围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
对于治疗非典型肺炎所必需的药品、诊疗项目(包括一次性医用材料)和服务设施,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均给予100%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均给予50%的支付。
治疗非典型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上述临时政策调整而增加的部分,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中列支;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在失业保险金中列支。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住院治疗非典型肺炎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上述失业人员标准给予补助。
另外,对于参保人中的非典型肺炎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采用按服务项目结算的办法,具体由医保经办机构另行制定。(陈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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